113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
(一)113 學年度第2 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 自114/04/08(二)~114/04/22(二)止。
(二)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 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。
(三)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 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 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 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 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
(四)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
(五)修讀10學分(含)以上(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),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。